# 设计模式
这里会讲解常见的一些设计模式,在讲具体的设计模式之前,先看一下设计模式的六大原则。
这六大原则是面向对象设计和编程的基本原则,核心目的就是编写可维护、可扩展、可复用的代码。
包括:
- 单一职责原则(Single Responsibility Principle, SRP)
一个类应该仅有一个引起它变化的原因,简单说,就是每个类应该负责一项功能,避免过于复杂的职责分配,功能太复杂的类往往不利于维护。
- 开放开闭原则(Open/Closed Principle, OCP)
软件实体(类、模块、函数等)应该对扩展开放,对修改关闭,意思是在不修改已有代码的情况下,可以通过扩展实现新功能。
- 里氏替换原则(Liskov Substitution Principle, LSP)
子类应该能够替换其父类,并且在使用子类替换父类后,程序的功能不受影响。这意味着子类应遵循父类的行为约定,不要违反父类的规定。
- 接口隔离原则(Interface Segregation Principle, ISP)
客户端不应该被迫依赖于它不使用的接口。应该将复杂的接口拆分为多个独立的接口,以便客户端只需了解与其相关的最小接口集合。
- 依赖倒置原则(Dependency Inversion Principle, DIP)
高层模块不应该依赖低层模块,二者都应该依赖于抽象。抽象不应该依赖于细节,细节应该依赖于抽象。这意味着要依赖于接口或抽象类,而不是具体实现。
- 迪米特法则(Law of Demeter, LoD)
一个对象应该尽量少地与其他对象直接交互。也称为“最少知道原则”,意味着每个对象应尽量降低对其他对象的依赖,减少耦合。
单例模式 →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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